关于做好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填报和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部):
按照中央和省委精神,近期要组织做好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填报和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两项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填报
1、填报对象:全校所有副处以上干部(含调研员),确保每一个干部都要填报;
2、必须全面准确,不得隐瞒应填信息
中央将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填报情况和填报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,作为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,是否清正廉洁、是否“带病”的重要依据。从2015年1月起,一是要加大抽查核实力度,湖南省将按10%以上的比例抽查,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国土资源厅、省住建厅、省地税局、省工商管理局、省银监局、省证监局、省保监局等部门对抽查的干部的有关信息进行全面核实,对瞒报或信息出入大的干部进行问责或组织调查;二是“凡提必核”。从今年开始,对拟提拔的副处级级以上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,都要进行抽查核实。所以,要提醒各位领导一定要如实填报。今年,请通知各位领导要重新填写好自己、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号码,因为去年有很多身份证号码填错了。
3、要签订填表承诺。省委组织部特制定了一个填表承诺,内容包含三个方面,一是填表说明已认真阅读、二是所填内容已与配偶、子女核实;三是所填内容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其目的就是保证所填信息正确、完整。请各位领导也要签好字。
4、上报时间:3月14日前,以二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为单位统一上交到党委组织部宁曼荣处。
二、关于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
2014年6月,中央颁布了新的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其中对党员发展工作做了很多新的规定。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工委和衡阳市委组织部先后开展了专题培训。现将学习培训的PPT发来,请各二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于本学期放假前(2月7日前)组织本单位各党支部书记(特别是学生党支部书记)进行专题培训。务必让各位支部书记把握新《细则》党员发展工作的新要求。
党委组织部
2015年1月27日